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新兽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审批效率和规范性,我局组织起草了《预防类兽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审批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治疗类兽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审批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syjyzyxc@agri.gov.cn。附件:1. 预防类兽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审批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2. 治疗类兽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审批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2022年3月21日附件下载:附件.docx...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进口管理办法》规定,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修订了《进口兽药管理目录》,现予发布,自2022年2月10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第369号》同时废止。兽药进口单位进口兽药时,应向农业农村部或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请《进口兽药通关单》。进口单位凭《进口兽药通关单》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兽药管理目录 &nb...
当前,正值非洲猪瘟病毒易于存活的冬春季节,非洲猪瘟防控压力大。为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稳定生猪生产,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全国动物防疫专家委员会猪病组专家编写了《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指南》,供大家参照执行。 《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指南》附件.pdf...
新起点,新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