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12-04浏览次数:207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已通过国家评估验收,达到国家免疫无口蹄疫区标准。
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保护区区划范围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区划表
下载文件: 农业部公告 第2613号.ceb
农业部